2015/03/20

103學年度第二次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



時間:104313(星期五)   晚上8:00
地點:新市國小 2樓會議室
主席:李會長名峯       紀錄:廖元瑄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應到34位,實到  25   位。

壹、   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家長代表人數二分之一)
一、     主席致詞:略
二、     校長致詞:略
貳、   紀錄宣讀開會程序
參、   工作報告與確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一、        上次決議事項與執行情形均已放置本校家長會網頁,敬請自由參閱。
二、        財務報告:103年上學期總收入計364,254元,總支出186,566元,結餘177,688元,家長會累計總餘額共346,873元,詳如財報表

肆、   討論事項
一、        有關修正本會「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如附件),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104.3.9新北教國字第1040349998號函辦理。
決議:新修訂之「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照案通過。

二、   本學期重要活動為425日新市校慶,有關校慶諸項事宜,提請討論。
說明:新市第一屆校慶運動會紀念衫為顏榮譽會長個人贊助製作,校方發贈紀念衫予過去幫助新市校務推動之人,確實有其需求與必要性,故已於預算項次中編列,提請討論紀念品製作類型,如是否繼續製作紀念服、或帽子、運動毛巾等。另,繞場儀式、趣味競賽等活動家長會是否組團參加。
決議:
1.      家長會將代表全體家長參與繞場,並組團參加趣味競賽,與新市師生同樂。
2.      「愛是給予」紀念服尚有庫存,故本次擬製作不同類別紀念品,在預算及訂製時程許可之情形下,將優先製作帽子,帽子並可考慮與校服色系做整體設計;如若製作時程無法配合,則改訂製運動毛巾。
3.      有關當日帳篷需求,煩請曉芳委員聯繫廠商勸募事宜,家長會並配合支應相關運費。

三、   舉辦家長會聯誼活動以凝聚委員感情案。
說明: 上學期末原預計辦理北藝大健行活動,因天候不佳且部份委員無法出席,因而取消,為凝聚委員間之感情,提請討論是否擇期再辦或有無其他活動提案。
決議:可與志工大隊聯誼活動合併舉辦,日期訂為4/18日,於北藝大辦理親山健行活動,凝聚所有關心新市,共同為新市付出之家長們。

伍、   臨時動議
一、依新修訂組織章程,本會現有家長會代表34人均為家長會委員。
決議:通過。

陸、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