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小
(104學年度下學期)
第三屆家長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時間:105年3月4日(星期五) 20:00
地點:新市國小 2樓會議室
主席:李會長名峯 記錄:莊華崇
列席貴賓:
出席人員:應到40位,實到 21位。(詳如簽到表)
壹、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
壹、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
一、主席致詞:略
二、校長致詞:略
貳、紀錄宣讀開會程序
叁、工作報告與確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叁、工作報告與確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一、財務報告:
家長會經費結餘數為572,365元(105.2.25止) 二、上次決議事項報告:略
肆、討論提案與決議情形
案由ㄧ:校慶籌備案
說明:
1. 本校校慶訂於4月30日(六)舉行。
2. 請討論當天繞場細節及家長會參賽項目,讓第三屆家長會與全校師生同樂並展現工作成果。
決議:
1. 推出印有新市國小Logo的「運動毛巾」作為本次運動會紀念品。本案由盧曉芳及陳亭伊等二位副會長負責,圖案設計部分請廖元瑄常委協助。
2. 初步決議印製350份,做為校慶當天義賣之用,所得收入將用以充實家長會之經費。
3. 另外印製數量若干,做為餽贈之用。對象為受邀貴賓、全校教職員、志工群(限有實際服務事實者)、第三屆全體家長委員(在經費許可情形下)。
4.帳篷租用問題,校方有一些規定,細節如下:
※4月28日(校慶前二天)中午前搭建完成。校慶當天(4月30日)中午後即可拆除。
※為保護運動場地,貨車只能停在籃球場的位置。 之後要由人工搬運至定點組裝,拆除時亦同。
※建議廠商務必要到校現場勘察後,再評估並回報每一頂帳篷之承作費用。
案由二:第四屆家長會長人選討論案
說明:
1.依據家長會組織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2.現任李會長已於第二屆當選並於第三屆連任。職此之故,第四屆家長會長勢必另覓人選。
決議:
此案僅於會中先行討論,由校長及會長提出下一屆會長之遴選標準。
伍、臨時動議
1.6月25日(六)早上09:00召開家長代表大會,並修改組織章程。預計修改內容為:幼兒園每班應選出一名家長委員。(說明:目前幼兒園有三個班,然而僅有一位家長委員,校方希望擴充之)
2.春遊計畫(原提案人:羅雅音副會長)
※時間:4月23日(六)
※地點:八煙及神秘海岸一線風景區
※參加人員:第三屆家長委員與志工群
※負責人員:王惠文、陳眉如及吳貞滿等三位委
員。請負責人員先規劃行程,並設計線上報名
表供上列人員報名。
員。請負責人員先規劃行程,並設計線上報名
表供上列人員報名。
陸、散會(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