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3年9月14日(星期六)11:00~12:00
地點:新市國小2樓會議室
主席:尤貞懿會長 記錄:陳怡守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應到40位,實到32位。
壹、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家長代表人數二分之一)
一、主席致詞:略
二、校長致詞:略
貳、紀錄宣讀開會程序
略
叁、報告或追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無
肆、提案討論
一、學生家長會常務委員選舉
說明:
(一)每班班級代表各選出1~2名,全校有35 班總計有40位(含幼兒園、 特教班),但每班至少1位家長委員(含附設幼兒園、特教班)(組織章程第十條),因全校班級代表不超過40名,故每班班級代表為家長委員當然委員,以無記名連記法選出11 位家長會常務委員。(每位家長委員有11票)
(二)本會舉辦選舉之程序如後:
- 主席宣佈選舉名稱、職位、應選出之名額及選舉方法。
- 進行候選人提名。
- 推派辦理選舉人員,包括監票員、唱票員及記票員若干人。
- 主席清點出席人數及選票數報告大會。
- 進行選舉投票。
- 當場開票並宣布選舉結果。
決議:家長委員當選名冊。(如附件一)
常務委員當選名冊。(如附件二)
伍、臨時動議
無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