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2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小學生家長會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5年9月19日(星期六) 11:00~13:00

地點:新市國小2樓會議室

主席:張宇晴委員  紀錄:莊惠玲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應到41位,實到32位。



壹、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家長代表人數二分之一)

一、主席致詞: 略

二、校長致詞: 略



貳、紀錄宣讀開會程序

略

叁、提案討論

提案一:家長會財務、監察委員選出方式

說明:

1. 組織章程第十條:家長委員會應置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各一人,辦理經費管理及會務監察事項,由家長委員就常務委員外之家長委員互推選之。

2. 請班級會員代表先決定常務委員、財務委員、監察委員產出方式後,再進行投票:

方式1.由11位常委中選出財務委員、監察委員。(此二位委員將回到一般委員資格)

方式2.常委票數前13名者選出財務委員、監察委員。

方式3.先選出財務委員跟監察委員後再選出常委。

方式4.先選出11位常委,再選出財務委員跟監察委員


投票結果:方式1:1票 方式2:6票 方式3:21票 方式4:2票

決 議:方式3


提案二:家長會常務委員推選投票方式

說明:

1. 歷年來投票以紙本選票方式進行,需先進行票券印製、開票時監票、唱票及計票等程序,耗時冗長。提議採用線上投票機制,縮短投票時間,也響應無紙化環保趨勢。

2. 投票方式:

方式1.傳統紙本圈選方式。

方式2.線上投票方式。(掃描QR-Code,現場立刻顯示開票結果)


投票結果:方式1:0票 方式2:29票

決 議:方式2


提案三:財務委員、監察委員推選

監察委員提名:高瑜霙、何宜樺

投票結果: 高瑜霙24票 何宜樺2票

決 議: 高瑜霙當選監察委員


財務委員提名: 林嘉琦

投票結果: 林嘉琦28票

決 議: 林嘉琦當財務委員



提案四:家長會常務委員選舉

說明:

(一) 每班班級代表各選出1~2名,全校有36班總計有41位(含幼兒園、特教班) ,以無記名線上投票選出11位家長會常務委員(每位家長委員有11票)

(二) 本會舉辦選舉之程序如後:

1、主席宣佈選舉名稱、職位、應選出之名額及選舉方法。

2、進行候選人提名。

3、進行選舉投票。

4、當場開票並宣布選舉結果。

投票結果:

黃采葳24票、張宇晴23票、呂宜芳22票、何宜樺20票、鄭如婷19票、

高靖喻17票、林依璇16票、陳億華16票、陳柏宇14票、曹藝慈13票、

林昭甫12票、盧緯杰11票、黃照婷11票、盧妤貞11票、馬維苓10票、

蔡銘祥9票、鄭嘉源8票、王俊傑8票、鄭菁茹8票、李易芝7票、

胡振瑜7票、李羽喬6票、李雅芬6票、許孟凌4票、詹惠文4票、

王亭文3票、吳韋儀3票、林嘉琦2票、王靜宜2票、蔡明翰2票、

黃允佳2票、林高德2票、杜浚凱2票、柯佳伶1票、林紀合1票、

高瑜霙1票、洪聖傑1票、林佳葳1票、吳雅如1票、陳中欽1票、

江芷瑜0票、

決議:由黃采葳、張宇晴、呂宜芳、何宜樺、鄭如婷、高靖喻、林依璇、陳億華、陳柏宇、曹藝慈、林昭甫以上11位當選常務委員。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

附件一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小115學年度家長委員會委員

編號

班級

家長委員姓名

1

101

許孟凌

2

102

李羽喬

3

102

林嘉琦

4

103

王靜宜

5

104

蔡明翰

6

105

盧緯杰

7

201

曹藝慈

8

202

林昭甫

9

203

蔡銘祥

10

203

馬維苓

11

204

陳柏宇

12

205

黃允佳

13

301

李易芝

14

302

黃照婷

15

303

江芷瑜

16

304

柯佳伶

17

305

何宜樺

18

401

林紀合

19

402

張宇晴

20

403

高瑜霙

21

403

李雅芬

22

404

盧妤貞

23

405

鄭嘉源

24

501

胡振瑜

25

502

林依璇

26

502

鄭如婷

27

503

陳億華

28

503

王亭文

29

504

王俊傑

30

505

鄭菁茹

31

601

黃采葳

32

602

詹惠文

33

603

高靖喻

34

604

呂宜芳

35

605

林高德

36

606

洪聖傑

37

607

林佳葳

38

608

吳雅如

39

太陽班

陳中欽

40

海洋班

杜浚凱

41

彩虹班

吳韋儀





附件二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家長會常務委員名單

編號

職務

家長常務委員姓名

1

會長

張宇晴

2

副會長

黃采葳

3

副會長

何宜樺

4

副會長

林依璇

5

常務委員

鄭如婷

6

常務委員

高靖喻

7

常務委員

呂宜芳

8

常務委員

陳億華

9

常務委員

陳柏宇

10

常務委員

曹藝慈

11

常務委員

林昭甫

 







2026/07/28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小學生家長會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暨家長委員會會議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時

地點:新市國小2樓會議室暨線上會議室

Google meet (代碼: meet.google.com/tad-trrc-fta)

主席:會長 陳凱婷 紀錄:常委 鄭如婷

出席人員:應到39位,實到33位(現場10位、線上13位、委託書10份),請假3位


103蔡銘祥、104陳柏宇、105陳鈺玫、
201何宜樺、202黃照婷、203陳詠喬(委託書)、204郭怡芬(委託書)
302張宇晴、303李雅芬、304盧妤貞、304劉怡儂(委託書)、305鄭嘉源、
402陳億華、403鄭如婷、404林依璇(委託書)、405鄭菁茹、405胡振瑜、
501黃采葳、502詹惠文(委託書)、503林雅雯(委託書)、504呂宜芳(委託書)、505林高德、
601陳凱婷、602林薏茹(委託書)、602楊雅婷、603徐郁欣、604高瑜霙、604尤貞懿(委託書)、605張麗君、606吳雅如、607林佳葳、
彩虹班 盧雁琳、海洋班 林明(委託書)

請假:101曹藝慈、102林昭甫、太陽班温千慧

壹、財務報告

報告人:會長 陳凱婷

 



決議:合計24票(現場9票+現場委託書4票+線上9票+線上委託書2票)同意
(另加線上委託書2票)

 


貳、會務報告、追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決議:合計21票(現場9票+現場委託書4票+線上6票+線上委託書2票)同意通過

(另加線上委託書2票)

 


參、提案討論

案由一:家長會組織章程與辦法內容修正

提案人:會長 陳凱婷

說明: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來函有關「新北市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請貴校務必協助家長會依旨揭辦法修正貴校家長會組織章程

2.       由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會進行家長會改選,此項修改是為了確保新一學年度(下一屆)的家長委員會成立時,能完全依照最新的法規合法運作。











 

決議:合計26票(現場10票+現場委託書4票+線上9票+線上委託書3票)同意通過

 (另加線上委託書3票)

 


案由二:擬提請同意預先進行下學年度敬師禮券採購作業

提案人:常務委員 黃采葳 

決議:合計26票(現場10票+現場委託書4票+線上9票+線上委託書3票)同意通過

 (另加線上委託書3票)

 


案由三:擬提撥本學年度$26,000盈餘歸入家長會定存備用金

提案人:會長 陳凱婷


決議:合計22票(現場10票+現場委託書4票+線上7票+線上委託書1票)同意通過

(另加線上委託書1票)

 

肆、臨時動議

無

 

伍、會務工作報告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