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8

102學年度 第二次家長委員會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小學生家長會
102學年度第二次家長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02928(星期六)中午12:50
地點:新市國小2樓會議室
主席:顏會長綠呈        紀錄:李名峯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應到19位,實到13

壹、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家長代表人數二分之一)
一、主席致詞:略
二、家長代表致詞:略
三、貴賓致詞:略
貳、紀錄宣讀開會程序
叁、報告或追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頒發102學年度家長委員會委員聘書。
一、家長委員會人事案
()追認各專案委員名單
102911日校務會議決議各專案委員如下
l   課發委員: 黃怡甄
l   教師評審委員: 廖絲涵
l   學生評議委員: 陳亭伊
l   學生獎懲委員: 林志宏
l   性別平等委員:   寧、許雅卿
l   教育儲蓄專戶委員: 張綺芳
l   特教委員: 彭美鳳 (辭退,由張瓊林擔任)
決議:通過
()家長會與學校行政單位連繫窗口
9/18常務委員會議通過聯繫窗口委員如下
校長室:顏綠呈 會長 擔任窗口
教務處:黃怡甄 擔任窗口
學務處:林志宏 擔任窗口
總務處:張綺芳 擔任窗口
輔導室:陳亭伊 常員 擔任窗口
國際處:李名峯 常委 擔任窗口
志工大隊:廖絲函 副會長 擔任窗口
決議:通過。

二、工作報告(二室、四處、一大隊)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國際處:
志工大隊:附件一 新市志工大隊第一次組長會談概要
決議:因時間關係,留待下次家長委員會議報告。

三、近期行事曆
2013-10-3 (星期四)pm:11:50 聯合辦公室體驗午膳,每位報名家長代表需自費餐費每人每份$45,校方並有提供素食,並請於2013-9-28回覆人數給伊寧委員,以方便校方作業。
決議:通過。
肆、提案討論
一、由常務委員推選第二名副會長 提請 討論
決議:推選林委員志宏擔任第二副會長。
二、財務組長(會計人員)改選追認 提請 討論
會計人員顏會長綠呈改選為廖副會長絲涵
決議:財務組長(會計人員)由許委員雅卿擔任,財務副組長(出納人員)由李委員名峯擔任。
三、502家長委員謝秀鈴辭退委員職務,仍為52班學生家長代表,請於委員會議追認通過 提請 討論
決議家長委員謝秀鈴仍留任委員職務及52班學生家長代表。

四、制訂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補助獎勵辦法 提請 討論
附件二:臺北縣淡水鎮竹圍國民小學家長委員會補助獎勵辦法 範本
決議請活動組郭委員亭瑢、林委員志宏、程主任喬溱及曾主任煥程草擬獎勵辦法,提經委員會會議決行。

、依家長會名義,協助志工大隊所需之事項 提請 討論(提案人:廖副會長)
提案人說明:
1、建議讓學生也能參與志工事宜,並請家長會討論如何協助推動。
2、志工反應發現入校園內活動之居民,無法愛護校園內之設施,能否請家長協助宣導。
3、朝會時穿插"志工家長分享日",藉由日分享日的介紹,讓學生能了解,志工家長的辛勞。
4、志工人員招募不足事宜。
附件三:親愛的新市好鄰居您好
決議:授權常委會討論決行。

六、課後輔導班級,協請志工媽媽認輔案由 提請 討論提案人:陳亭伊常委
決議:授權常委會討論決行。

伍、臨時動議
【無】

陸、下次委員會議日期
        決議
一、10/22星期二晚上7:30召開常務委員會議
二、12/07星期六早上8:30召開家長委員會議

柒、散會:下午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