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8

102學年度 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小學生家長會
102學年度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時間:102928(星期六)上午8:30
地點:新市國小2樓會議室
主席:顏會長綠呈        紀錄:李名峯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應到19位,實到13

壹、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家長代表人數二分之一)
一、主席致詞:略
二、家長代表致詞:略
三、貴賓致詞:略
貳、紀錄宣讀開會程序
參、報告或追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10/3(星期四)上午11:50 聯合辦公室體驗午膳,每位報名家長代表需自費餐費每人每份$45,校方並有提供素食,並請於今天回覆人數給伊寧委員,以方便校方作業。
肆、提案討論
一、修訂家長會組織章程(提案人:9/18家長會常務委員會議)
【附件一】組織章程102.9.28提案版(2)
提案人說明:擬建議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依新北市政府公版酌予修訂。
決議
1.      組織章程(貳、組織)第十三條…廖副會長思涵目前兼任志工大隊副隊長,工作負荷重,擬另增加副會長一人。
2.      組織章程(貳、組織)第十五條…校長指派學校事務組長高林瑋小姐擔任幹事一職,行政組沈佳郁小姐為代理人。
3.      組織章程(參、會議)第二十一條…會員代表或委員之受委託人以二人以內為限。
4.      其他依提案草案不變,詳【附件一】組織章程102.9.28提案版(2)

二、審議新市國小學生家長會102學年度經費預算案與是否加兒童節禮物(提案人:9/18家長會常務委員會議)
【附件二】102家長會協助﹝經費概算表﹞
提案人說明:
1.      林校長建棕:學校所提預算均參照行政院主計處網站公告編列。
2.      顏會長綠呈:委員會原則上尊重校方及各處室提案,但須搭配學校行事曆編列,且用當則用,不一定得花到上限。
決議:議案修正通過,原概算經費$362,600,經討論後擬將部分增減並加計預備金$100,000後共計$528,600詳預算書細節授權由常務委員會會議決行。附帶決議事項如下:
1.      校內競賽獎勵辦法可考慮以獎品、獎狀、獎盃或禮券、餐券代替現金,校外部分可參照竹圍國小版本。
2.      建議校內獎勵辦法朝虛擬銀行構想設計理財存摺簿,以點數換取贈品,請活動組郭委員亭瑢、林委員志宏、程主任喬溱及曾主任煥程草擬獎勵辦法,經常務委員會會議決行
3.      擬成立合唱團(家長合唱團或學生合唱團)
4.      鼓勵學生將家中資源統一拿到學校回收以換取經費,惟此部分須大量志工配合,請廖副會長涵、黃委員志遠及許委員雅卿規劃。
5.      健康中心電腦設備及圖資設施設備不足,請校方向教育局爭取。
6.      學校體育設備不足部分校長已向教育局申請追加經費。
7.      期末感恩餐會訂於本學期休業式當天晚上五點於校區舉辦,邀請對象為家長會委員、志工、學校教職員等,請公關組李委員名峯籌備。
8.      兒童節禮物經費列入募款選項。

三、制訂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財務管理辦法:由本屆常務委員制訂草案於102學年度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提案人:顏會長綠呈)
   【附件三】家長會財務管理辦法﹝範例﹞
決議:本案授權常務委員會擬訂草案於102學年度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四、制訂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選舉罷免辦法:由本屆常務委員制訂草案於102學年度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提案人:顏會長綠呈)
   【附件四】學生家長會選舉罷免辦法﹝範例﹞
決議:本案授權常務委員會擬訂草案於102學年度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伍、特教班委員彭委員美鳳君請辭案
決議:通過。

陸、特教班委員補選案:由張瓊林家長擔任家長委員會委員及特殊教育委員會委員
決議:通過。

柒、臨時動議:家長會經費來源籌措案。
決議:經費主要為自由樂捐及募款兩部分,兩者皆可扣抵所得稅。
1.      自由樂捐:由家長會委員自由捐款(不設定職務捐),不限金額,可單筆捐款,亦可定期定額或不定期捐款,請於今年十月底前之前匯入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帳戶:戶名:0000帳號:0000,或現金交給財務組長許委員雅卿或財務副組長: :李委員名峯。
2.      募捐:由全體家長、社會人士、企業團體等自由捐款,金額不限,惟常委會須先擬定募捐辦法並詳述學校願景方可正式對外宣布。

捌、散會:中午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