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4年9月20日(星期六) 11:00~12:00
地點:新市國小 2樓會議室
主席:胡振瑜會長 紀錄:陳怡守
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應到39位,實到30位。
壹、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主席宣告開會(家長代表人數二分之一)
一、主席致詞: 略
二、校長致詞: 略
貳、紀錄宣讀開會程序
略
叁、報告或追認上次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無
肆、提案討論
一、 學生家長會常務委員選舉
說明:
(一)每班班級代表各選出1~2名,全校有36班總計有39位(含幼兒園、特教班) ,但每班至少1位家長委員(含附設幼兒園、特教班) (組織章程第十條),因全校班級代表不超過41名,故每班班級代表為家長委員當然委員,以無記名連記法選出11位家長會常務委員。(每位家長委員有11票)
(二)本會舉辦選舉之程序如後:
1、主席宣佈選舉名稱、職位、應選出之名額及選舉方法。
2、進行候選人提名。
3、推派辦理選舉人員,包括監票員、唱票員及記票員若干人。
4、主席清點出席人數及選票數報告大會。
5、進行選舉投票。
6、當場開票並宣布選舉結果。
決議:
家長委員當選名冊。(如附件一)
常務委員當選名冊。(如附件二)
伍、臨時動議
無
陸、散會:
附件一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小114學年度家長委員會委員
附件二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國民小學114學年度
家長會常務委員名單